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数为拟聘人数的1.5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确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专业课成绩高者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测试内容:
①小学教师讲课内容为四年级教材。独立备课60分钟,面对评委讲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100分。
②幼儿专业讲课内容为幼儿中班内容。讲课6分钟,艺术特长展示(钢琴弹奏、唱歌、舞蹈自选一项)4分钟,总分100分。
(三)体检和考察
依据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名额按1:1的比例确定各专业体检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决定取舍,笔试成绩也一样的按专业课成绩高低顺序决定取舍。体检标准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现实表现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体检和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各专业按照考试成绩分别递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遥县人民政府政府网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培训和聘用
凡被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机构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1学年。试用期内,不胜任者予以辞退。合同期满,根据每年的考核情况和本人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五、管理和待遇
劳务派遣机构按劳动合同约定对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并按劳务派遣协议派遣聘用人员到教育部门进行岗前培训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学校(学区),学校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教育部门及劳务派遣机构。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继续留用的,由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部门批准,劳务派遣机构可续派续聘。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劳务派遣机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今后在我县正式中小学教师招聘中,将拿出一定比例岗位招聘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教师。
聘用人员工资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岗位工资由劳务派遣机构按照合同约定逐月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计发,绩效工资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按人均每月855元,由劳务派遣机构依据考核结果逐月计发,第二部分按人均每月645元核定,由劳务派遣机构依据考核结果按学年发放。
聘期内按《社会保险条例》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种社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按条例规定从个人岗位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时间安排
2017年7月18日至7月22日下午六点前到平遥县古陶一中报名。
2017年7月25日持缴费收据和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2017年7月28日组织笔试。
2017年7月31日前平遥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及初选入围人员名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另定。
七、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活动,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本公告由平遥县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4-5868126
监督电话:0354-5868083
附件:1、2017年平遥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2、报名信息表.xls
平遥县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