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昌吉市新建双语幼儿园公开选聘编制外教职工简章
根据国家、自治区对发展学前教育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昌吉市“应入尽入”“应建尽建”的实际情况,结合昌吉市2017年新建双语幼儿园师资需求情况,制定本选聘简章。
一、选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四)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于此次选调范围: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3.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6.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7.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招聘范围的
1、专任教师选聘条件
(一)限昌吉州户籍。
(二)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6月14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专任幼儿教师少数民族岗位的考生,MHK等级水平必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保育员选聘条件
(一)限昌吉州户籍
(二)具有中专(含同等学历)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三)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6月14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少数民族岗位的考生,MHK等级水平必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水平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3、保健医选聘条件
(一)限昌吉州户籍。
(二)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三)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6月14日以后出生)。
4、财务人员选聘条件
(一)限昌吉州户籍。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三)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6月14日以后出生)。
二、选聘岗位职数
专任教师岗位40个(职位代码101),保育员岗位52个(职位代码102),保健医22个(职位代码103),财务人员7个(职位代码104),共计招聘1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