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牟县大孟镇公开招聘中小学校聘教师公告
为弥补大孟镇教师队伍人才不足,提升大孟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域内教育快速发展,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牟县政府关于招教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中牟县教体局教师招聘相关规定,大孟镇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校聘教师,现将招聘校聘教师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17年计划招聘校聘教师共88名。其中:
语文36名,数学36名,英语10名,体育2名,音乐2名,美术2名。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35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4、报考初中教师,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得替代报名,不设分处,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7日—7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中牟县大孟镇中心学校(平安路学校院内)(大孟镇普罗旺世小区内,大孟镇政府西邻。)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1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
(5)《大孟镇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表格可在中牟县教育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或报名时现场填写),在职教师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学院或处公章)且必须于2017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
四、选拔方式
1.面试采取试讲(微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讲占总分的70%,答辩占30%。试讲时如有缺考、作弊或一项成绩为零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2.经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后,在此之前由各校自行聘用的教师,2016-2017学年中,在期末测试中所带班级在全镇前六名的教师,可直接续聘。
3.时间及地点:试讲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中牟县大孟镇平安路学校。试讲时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
五、录取聘用
1.录用后可优先参加中牟县招教考试,并放宽报考条件。
2.一经录用月薪2000元。一学年按十个月发放,其他待遇与正式教师相同。录用的教师分配至镇域内中小学任教。
3.学校免费提供食宿,见习(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对聘用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教学效果进行考察,合格的予以续聘,聘用期一年,聘用时签订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加考试及聘用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中牟县大孟镇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监督电话:0371-62312589、0371-62312588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