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公告
2017年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6名编外聘用教师(其中初中教师38人,小学教师66人,幼儿园教师2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面试及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总体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综合素质较高,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1年修订)》规定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取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初中教师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982年1月1日)。
(2)学历: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若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县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的报考者,非全日制本科也可报考)。
(3)须具备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应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2、小学教师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982年1月1日)。
(2)学历:报考小学岗位须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须具有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应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3、幼儿园教师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982年1月1日)。
(2)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中师幼教专业或学前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共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体检、考察、聘用六个环节。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应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测试。
1.统一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0日—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蚌埠市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二楼大会议室内(解放路590号立交桥旁)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请认真填写报名表,尤其是报考学校、学科。
4.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考生自行下载报名表(见附件2),并在电脑上填写好内容并打印后贴上小二寸免冠正面照片上交报名处。同时在报名时考生需手签报考信息诚信承诺书。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3张二寸照片、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验原件、收复印件,面试复审时须提交原件,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或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2017年7月20日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被录用资格。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教师资格申请受理证明,2017年7月30日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被录用资格。
5.缴费: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表于报名时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科),笔试科目为3科,计135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
6.资格审查:报名时仅对报考人员所填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其他材料在面试之前审查。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直至聘用资格。
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1.5(招聘岗位1人的报考比例不得低于1:3,招聘岗位2人的报考比例不得低于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数。
7.准考证发放:2017年7月19日——7月21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领取地点:蚌埠市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二楼大会议室内(解放路590号立交桥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