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蚌埠经济开发区所属学校资格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7]1号)统一部署,现将蚌埠经济开发区所属学校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学校、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和经开区党政办根据招聘岗位条件组织实施。
二、资格复审时间:
7月4-5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蚌埠市湖光小学(电话0552-3083106,3188704)。
四、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资格复审表(考生从报名系统中打印)、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尚未领取学历、学位证书的暂不提交,但要提供学生证原件并签署承诺在2017年7月底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否则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资格复审表(考生从报名系统中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资格复审表(考生从报名系统中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7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但要签署承诺在2017年7月30日前提供,否则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5.招聘单位在对原件进行审核后留存复印件。
6.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财综[2013]2568号),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缴纳专业测试费用每人80元。
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资格复审工作完成后,将公布专业测试工作有关安排。请考生注意安排好时间,并及时登陆蚌埠经济开发区、蚌埠经济开发区教育网公告栏查询相关通知,所有信息均通过网站公告,不单独通知到个人。
联系电话:0552-3083106,3188704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