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北区关于2017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考试工作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做好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7〕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区的2017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考试工作须经过资格审查、二次志愿、考试等三个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报名应聘2017年钦州市钦北区“特岗计划” 教师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
二、资格复审办法和二次志愿的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7年7月15日(8:00-18:00)。
(二)地点: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 (钦州市城北汽车站往南300米。在钦州汽车总站乘1、3、38路公共汽车往城北进城路口方向至钦州市钦北区行政信息中心),小学在一楼大厅,中学在三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应聘者报到时提交下列证件原件给资格复审人员复核,并提交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相片1张:
1.应届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没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专科毕业生毕业证书上不注明“师范教育类”的,还须提交院校出具的属师范专业的证明材料或完整的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卡;
2.往届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教学经历证明;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和个人求职材料(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原实习学校的证明)
(四)二次志愿:为确保我区“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顺利开展,我区采取初中按学科岗位、小学按村校岗位的办法进行招聘。
应聘小学类岗位的人员,必须根据我区具体设置岗位,在资格复审后再一次填报志愿到具体岗位学校(应聘者只限报一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调整)。
应聘中学类岗位的人员,在资格复审后,再一次填报志愿(是否服从调整到小学招聘后出现的同科类空缺岗位)。
(五) 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和二次志愿后,抽签确定应考序号后当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7月16日(8:00至结束)
地点:钦州市第五中学(文峰北路143号)。
四、考试方式、内容
(一)考试方式
采取说课、答辩方式进行考试,说课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应聘者的成绩由评委组根据说课和答辩情况评定,说课70分,答辩30分,总分为100分。
体育科、音乐科在说课、答辩结束后加考术科技能考试,并于7月16日当天考完,术科技能试满分为100分。体育科、音乐科应考者的总成绩由说课答辩成绩和术科试成绩组成(说课、答辩占60%,术科试占40%)。
应考者的总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二)考试内容
1. 说课内容必须与报聘岗位科目相符,教材是钦北区2017年春季学期所用教科书,答辩内容是对教师岗位的自我认知。
小学:四年级教材下册(语文、数学为苏教版,英语为闽教版,体育是华师版,信息技术为桂教版, 音乐、美术为人教版)。
初中:八年级教材下册(语文为苏教版,英语为译林版、政治为教科版,数学、物理、历史、地理、生物、音乐、美术为人教版,信息技术为桂教版,体育是华师版);
化学为九年级(科学出版社和广东教育出版社联合出版);
心理学以中学生心理教育为主题自选教材。
2. 体育科、音乐科术科技能考试内容是:三项基本功(由评委组考试时确定),一项特长(自选)。
五、选聘办法
根据考试结果,按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择优聘用。
初中按学科岗位择优选聘,出现弃聘现象时,在同科目中择优递补。小学按村校岗位择优聘用;未满额选聘的村完小学校岗位和一次弃聘造成的空缺岗位,先在本镇内同科目志愿者中择优聘用,后在全区同科目中择优聘用。
个别科目应聘人数少于设置岗位数造成的空缺岗位和出现二次以上弃聘造成的空缺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应聘情况和学校学科需求,将空缺岗位调整到其他学科岗位,再在相应学科应聘的人员中择优递补。
六、注意事项
(一)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和不到位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应试程序及相关材料在7月15日当天提供。
(三)备课:应聘者在考试前,自备3个课时(不同章节)的说课教案各一式7份(不得在说课稿上出现考生任何个人信息,否则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时,由评委组从中抽取一个教案给应考者说课。
考试所需用一切材料、往返车乘、住宿、安全等问题由应聘者自理。
以上事项,请登录“广西特岗招聘”( http://tgbm.gxbys.com/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未明事宜,请与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7-3686697,联系人:谢老师、梁老师。
钦州市钦北区 “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