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洪洞县2017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实施人才兴教战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定向定岗的原则,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310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0名、小学教师200名、初中教师100名),其中12%的指标用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具体岗位计划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爱岗敬业,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无国家规定的禁止从教的相关疾病。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5、具体学历要求见岗位计划表。
6、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相应层次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7、“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要求比例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工作经历、年龄、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的规定外,均以报名开始日为截止日期。
8、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7月5日—13日在洪洞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洪洞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4日—1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洪洞县玉峰街实验小学(洪洞玉峰东大街)
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洪洞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hongtong.gov.cn)
2、报名需提交有效证件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报名前须在网上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和诚信承诺书;同时提供毕业证(附学历认证书)、学位证(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需提供)、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背面写清本人姓名)。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其它情况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4、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一旦申报,不得更改。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由招聘领导组研究,调整招聘岗位数、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并报市人社局核准。
5、根据晋价费字[2013]223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100元,共计110元。报考高层次人才岗位的不收取考务费。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公务员(包括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⑥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⑧本县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报名高层次人才岗位的,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其他岗位采取考试办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面试及格线均为60分,达到及格线的方可按比例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1)笔试命题和阅卷委托有关专家或专业机构组织,按照“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形式为闭卷,时间15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
《科目一》:学段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科目二》:学科专业知识(申报科目的专业知识)。
题量和分值权重为:综合知识占30%,教育法律法规占10%,学科专业知识占6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笔试结束后,要进行雷同试卷甄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