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浦北县事业单位
根据《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17年钦州市浦北县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的批复》(钦人社函〔2017〕136号)精神,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55名,由浦北县委组织部和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岗位共29个、名额55个(具体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先到岗适应一个月后再采取直接考核方式办理入编手续。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乱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报考人员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7.报考人员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1年6月5日至1999年6月5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具体详见岗位信息表;
8.钦州市(含县区)以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经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凡在钦州市(含县区)事业单位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范围在编在职或已辞职的正式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而辞职且已获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人员除外);
9.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报名资格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原则上,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10.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役、辞职(辞聘)、辞退、处罚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7年6月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一:现场报名
1.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暂无法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③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④《2017年浦北县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以上材料的原件当场验证审核后退回。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至6月23日。
3.报名地点: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城越新路尾人社局综合楼五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人:容传柏,联系电话:0777-8318016。
(二)报名方式二:传真或发送电子版报名
1.报考人员可先将《2017年浦北县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传真到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传真号码:0777-8212224),或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pb8212275@163.com,到岗实习时再按现场报名方式提交所须材料。联系人:容传柏,联系电话:0777-8318016。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至6月23日。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2017年浦北县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无论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聘用等资格。
四、考核人选的确定
经初步审查核实符合人才引进计划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提交2017年浦北县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核人选。
五、考核
考核工作由浦北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具体组织,考核内容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分为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者,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自负。体检标准参照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由2017年浦北县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浦北党建网及浦北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浦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经批准聘用后,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定岗、工资等手续。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
本公告由2017年浦北县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2017年浦北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直接考核方式).xls
附件2:2017年浦北县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