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县2017年度公开选调高中教师公告
为充实教师队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县外公开选调24名财政全额供养的在职在编教师到我县城区高中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试讲)、考核、体检的方式择优选调。
二、选调对象、岗位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平果县外财政全额供养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选调岗位。
县城区高中学校24个教师岗位,其中高中语文3个、高中数学4个、高中英语4个、高中政治2个、高中物理3个、高中化学2个、高中历史1个、高中地理2个、高中生物3个。
(三)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和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
3.身心健康,能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4.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6.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
7.若选调后需在本县工作满5年(含5年)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内处分或行政处分(处分期内)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本次教师选调工作所涉及的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7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岗位条件。
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和相应学科专业,一级教师或相当一级教师以上职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岗位查询。
从2107年7月5日起,报名人员可以在平果县政府网(www.pingguo.gov.cn)、百色教育网(http://www.gxbsedu.com/)、百色人才网(http://www.bsrcw.com)查阅相关公开选调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县编办等县教育系统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参与。
1.报名。
(1)时间:2017年7月5日8:00至2017年7月20日17:30。
(2)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平果县2017年度公开选调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
②《平果县2017年度公开选调高中教师报名材料清单》(附件2),并按顺序附以下证件或材料:
A.二代居民身份证、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普通话水平等级证、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卡)复印件;
B.编制部门出具的在职在编证明;
C.录(聘)用审批表复印件(须经档案保管部门盖章验证);
D.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E.各种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不含社团颁奖和荣誉证书)。
F.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五张,同时将电子相片发送县教育局教师招聘专用邮箱:pgjyjjszp@163.com。相片文件命名格式为:岗位+姓名+身份证号码后六位.jpg,例:高中语文教师张三080721.jpg。
(3)报名方式:可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材料报名、电子邮件报名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进行。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能多报,并服从岗位调配。具体办法如下:
①现场报名:需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和原件进行审核。报名地点设在平果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办公室(平果县体育馆旁),联系电话:0776-5831042。
②邮寄材料报名:需邮寄报名材料,但须于参加面试前提交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报名人员寄送报名材料后必须电话确认报名材料的寄达情况,对于各种原因报名材料不能按时寄达导致报名不成功的,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材料邮寄地址:百色市平果县教育局人事股,邮编:531400。
③电子邮件报名:需扫描发送报名材料,但须于参加面试前提交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报名人员发送报名材料后必须电话确认报名材料的送达情况,对于各种原因报名材料不能按时送达导致报名不成功的,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县教育局接收报名材料的专用邮箱为:pgjyjjszp@163.com。
报名人员要对报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所有责任由报名人员承担。
2.资格审查。
(1)时间:2017年7月21日—2017年7月25日。
(2)地点:平果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
(3)要求:报名截止3个工作日内,报名与资格审查组按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不符合选调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通过报名与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平果县政府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范围人选:通过报名与资格审查的人员。对于以邮寄材料和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考生,须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验证。
2.领取面试通知书。
(1)时间:2017年8月2日-3日。
(2)地点:平果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平果县体育馆旁),联系电话:0776-5831042。
3.面试时间:2017年8月4日(星期五),第一位考生进入备课室时间为8:00,开始试讲时间为8:30。面试工作一天内完成。
4.面试地点:平果县第五小学。
5.面试方式:本次面试统一采用试讲方式进行,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
6.评分标准: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分教学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知识运用能力、基本素养表现四个要素,各要素具体分值参考百色市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教师岗位适应性测评(试讲)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7.评定办法:每位面试评委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对和测评要素进行逐项评分,并计算总得分。对各位评委所给分数,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得分的平均值作为该要素最后得分;各要素最后得分之和作为考生面试成绩。以上各项平均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各考场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8.面试命题方式及内容:开考前5分钟,各评委组根据选调岗位提供相应学科教材范围进行现场命题。
9.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工作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编办等县教育系统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全程参与,接受县人大、政协等代表的监督。面试成绩及排名在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进行面试时,要成立面试评委组,每个考场由7名评委组成,评委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派,每个考场县外交流评委不得少于30%。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评委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考生与评委见面。严格实行面试评委与考生“双抽签”制度。评委按考生面试序号进行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评委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凡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考生须按评委指定的题目进行试讲,凡不按评委指定的题目进行试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20%。
(四)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按照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报县教育系统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在平果县政府网公布。面试成绩并列的,由县教育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加试说课方式确定考核人选。对于选调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80%以上(含80%)方可按选调需求进入下一程序,不一定满额选调,考生成绩都达不到8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计划。
2.考核办法: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考核组到考核对象所在工作单位进行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对有违纪违法记录或有违背师德师风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组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中出现放弃选调资格或考核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符合人选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考核。
(五)体检。
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应聘人员承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组织体检部门一周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符合人选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再体检。
(六)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考核结果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程序报县教育系统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和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
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调查核实。
(八)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县人社、编办等部门办理调动相关手续。办理聘用审批或入编后,不再办理递补聘用手续。
(九)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招聘单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公开选调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开选调聘用人员享受我县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岗位职务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发〔2008〕8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工作纪律
(一)面试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面试评委、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四)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故意泄露面试题目的,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平果县教育局、平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选调工作咨询电话:
平果县教育局人事股0776-5831042
监督举报电话:
平果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776-5828318
附件1:平果县2017年度公开选调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2:平果县2017年度公开选调高中教师报名材料清单.xls
平果县教育局
平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