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人才队伍结构,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解决我县部分乡镇事业单位紧缺人才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等文件精神,经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隆林各族自治县2017年度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名额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主要面向非在职在编的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人员,有计划的通过“双选会”招聘。
(二)计划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8 人。具体职位、名额及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相应职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国家承认)。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 具有独立完成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或技能条件。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的基本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业务能力考核和政治思想考核、身体健康检查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招聘程序具体包括报名、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审批和聘用等程序。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4月15日08:30—13:30
地点:广西大学西校园篮球场
(2)时间:2017年4月21日08:30—13:30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
(三)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2017年的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等有关证件报名;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及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本人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3、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给予报名。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进入面试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试场。应聘人员的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招聘工作小组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17年4月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 面试方案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经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此类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试题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上级人事考试部门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