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充实我区教育教学人才队伍,2017年我区计划公开招聘农村边远村校、教学点教师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我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18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仪表端庄,身心健康。
(二)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本次招聘报考时间的第一天),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或以上任教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公办学校一学期以上的任教工作经历(实习经历不作为任教工作经历)。愿意到我区边远的农村村校、教学点服务至少五年(聘用后签订服务期限协议)。
三、报考有关事项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2、近两年内,曾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在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原为公务员或机关事业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的(时间计算截止至本次招聘报考时间的第一天),报考时可以申请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须于报考时提交有效加分申请及相关材料,逾期申请不予受理。申请加分考生须提交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省委组织部出具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招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报名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到招聘单位指定的现场报名点报名(报名表可登陆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zqdh.com.cn或鼎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zqdhjy.com提前打印),并提交相关的报名材料。
(二)报名材料。报考者于7月17日至19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内到鼎湖区教育局办公室提交报名材料。并请按以下顺序依次叠好装订成册:报名表、个人简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公办学校任教经历证明材料等。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公办学校任教经历证明材料须由县(区)教育局证明所任教的学校属性(公立或私立);属公办在职在编教师的需另提交县(区)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公开招聘考试将于2017年7月下旬在鼎湖区进行,具体考试相关事项,在鼎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zqdhjy.com上另行公布。
六、考试方式
(一)体育教师岗位
体育教师岗位因技能水平要求高,故该岗位考试方式采取面试加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招聘工作组成员根据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审核确定符合参加考试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综合素质及仪容仪表考察等,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主要通过实测考生体育技能水平来完成,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以100分制评分,然后按上述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二)其他教师岗位
其他教师岗位的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1、资格审核。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审核确定符合参加笔试考试的名单。
2、笔试。组织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进行笔试,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本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报。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或鼎湖教育信息网上通知;
3、面试。
(1)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对象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到教育局办公室领取面试准考证。未按要求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招聘单位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谈话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依次按现场抽签顺序参加面试。主要从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个人形象、品行修养、获奖情况等方面综合评价考生从事教师职业的基本素养和潜质。面试结束后,在候分室现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4、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聘用资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和鼎湖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并在鼎湖区教育局通知栏张贴公示公告,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因考生自愿放弃聘用或在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转为正式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鼎湖区财政供养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标准执行。
十、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鼎湖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冯丽文联系电话:15728851688
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