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2017年公开招考聘用乡镇中小学教师(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公告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满足我市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文件精神。经靖西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靖西市2017年公开招考聘用乡镇中小学校教师(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工作。通过在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师范学院、玉林师范学院等4所高等院校举办的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场,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校教师(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1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的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共147人。详见附件《靖西市2017年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校教师(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计划表》
四、招聘对象、基本条件、服务年限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次招聘中有关年龄的时间计算以2017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即所要求的年龄为1981年6月30日至1999年6月30日)。
4.热爱教育工作,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各级各类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4)违反生育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服务年限
本岗位服务最低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通过到区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洽谈会”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拟定于2016年12月27日8:30-12:
00同时在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师范学院、
玉林师范学院进行现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