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2017年秋季公开选调县城学校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县城学校新学期顺利开学,经研究,拟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公开选调部分教师到县城初中、小学任教。为使选调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到“四公开一监督”,即选调人数公开、选调办法公开、考试成绩公开、选调结果公开,接受广大教师和社会的监督。
二、选调人数
(一)选调学科及人数:
学科 层次与学校 |
语文 |
英语 |
数学 |
物理 |
化学 |
历史 |
合计 | |
中学 |
新干三中二部 |
4 |
4 |
4 |
2 |
2 |
2 |
18 |
新干四中 |
3 |
1 |
4 | |||||
思源学校(初中部) |
1 |
2 |
2 |
5 | ||||
小计 |
5 |
9 |
7 |
2 |
2 |
2 |
27 | |
小学 |
金川小学 |
2 |
1 |
2 |
5 | |||
逸夫小学 |
2 |
1 |
2 |
5 | ||||
实验小学 |
3 |
2 |
3 |
8 | ||||
城北小学 |
2 |
2 |
2 |
6 | ||||
龙山小学 |
4 |
2 |
5 |
11 | ||||
思源学校(小学部) |
4 |
3 |
7 | |||||
小计 |
17 |
8 |
17 |
42 | ||||
选调人数总计 |
22 |
17 |
24 |
2 |
2 |
2 |
69 |
(二)同层次(指初中或小学,下同)、同学科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层次、该学科选调人数,则选调人数为报名人数减1。
三、报考条件
凡全县农村中小学(含金川镇中心小学)现在职在编(含借用到县城和乡镇学校任教人员)的正式公办教师,须全部符合下列各项条件方可报考:
1.学历层次要求。报考初中教师应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应取得中专及以上毕业学历(均指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下同)。
2.专业对口要求。即报考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专业、职称资格专业、学历专业、近三学年中有一学年任教学科等四个方面专业(学科)中,只要有一个方面专业(学科)与报考学科相符,则均视为专业对口。
3.任教年限要求。
农村中学教师:须在农村中学正式任教满5年(2012年秋季前正式录用和调入农村学校,含“三支一扶”工作时间,下同)且担任过班主任工作满二年方能报考,或者在农村中学任教满6年方能报考。
农村小学教师:须在农村小学正式任教满5 年且担任过班主任工作满二年方能报考;如担任班主任工作不满二年则须在中心小学(含分部)以下的村小工作满二年方能报考;如班主任工作不满二年且在中心小学(含分部)以下村小工作不满二年,则须在农村小学满8年方能报考。
说明:
①县教体局下文的学校中层干部视同担任过班主任,任期满一周年算一年,以实际发文日期为准;
②参与走教的教师视同担任过班主任,须由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出具证明材料;
③担任班主任工作、在中心小学(含分部)以下的村小工作、担任学校中层干部及参与走教时间四者的年限可置换。
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8月31日,以县教体局核准的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能报考:
1.近两学年度综合考核,个人考评总分排名有一学年或以上居所在单位(小学以中心小学为单位,初中以校为单位,如是九年一贯制学校则以学校上报的考核总分排序表为准)在职在编在岗人员中后三名的教师。
2.近两学年有一学年度师德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师。
3.近两学年有一学年学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师。
4.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含处分期)或全县及以上范围文字通报批评的教师。
5.经县政府同意现已办理了离岗创业手续且现仍在离岗创业的教师。
请各农村中小学于7月5日之前将本校不能报考的教师名单(需校长签字和加盖学校公章以示负责)交县选调办公室(局人事股)审核。
四、选调程序
主要考核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的业务知识,采取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要求:
(1)现编制在初中、小学的报考人员分别限报初中、小学选调学科中的一门专业对口的学科。
(2)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现编制在初中)、小学部(现编制在小学)教师分别只能报考中学、小学一门专业对口的选调学科。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自2017年7月6日(星期四)上午8:30至下午17:30止。
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二楼大会议室。
3.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报考时需交验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初中教师本人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小学教师本人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需证明专业的职称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照片3张。
(5)报考人员均需填写统一印制的《新干县2017年秋季选调县城学校教师报考登记表》,且必须在 “本人承诺:如被选调到县城学校,职称如出现低聘或不能聘到原聘岗位等级,本人无意见”一栏中亲笔签名。
(6)根据县物价局批复,每位报考且资格审查合格的教师均需交纳报考费200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名工作结束后,对报名人员的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发给《准考证》。
(三)选拔考试。
采取笔试(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报考学科教师应掌握的内容。
(2)考试时间:7 月9日(星期日)上午8:30—10:30。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7月9日上午7:40—8:00在县思源实验学校门卫室领取《准考证》,8:10准时进入考场。
(3)考试地点:县思源实验学校
(4)公布成绩:笔试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分层次、分学科按成绩进行排序。初定于7月10日(星期一)上午10:00之前在县教体局院内公开栏,将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予以公布。报考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须在7月10日(星期一)上午12:00之前将查分书面申请交县选调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并交纳查分费10元),下午由县选调办公室组织人员在县教体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统一查分,对漏改、漏登、错统之处进行查核。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查核范围。查分过程中,试卷只能与查分工作人员和监察人员见面。下午16:00之前将查分情况告知其本人。
(四)初定对象
分层次、分学科将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根据各层次、各学科选调人数初步确定选调对象。若遇笔试成绩相同,则以年龄大(以有效身份证为准)、工龄长(以人事部门核准的为准)为顺序优先确定为初定选调对象。
(五)张榜公示
县选调办公室于7月10日至7月12日将初步确定的所有选调对象面向社会公示三天,逾期不予受理。若无反映,则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若有举报,并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其它原因而被取消选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六)自主选岗
全体初定对象均于7月13日上午9:30前赶到县教体局二楼大会议室参加选岗,逾期作弃权处理,责任自负。选岗办法:分类别、分层次、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为顺序自主选择一所本次需选调的县城学校。
五、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教师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为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新干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周晓霞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人事股),负责办理选调工作的日常事务,由县教体局局长、党委书记钟海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他局班子成员为办公室成员。
六、工作要求
教师选调工作是关系到教师切身利益的严肃工作,要从严治考,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有关考务要求进行笔试组考,强化以下几个环节工作:
1、安装屏蔽仪,考生和监考教师的手机等所有通讯工具不得带进考场。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携带有《考生守则》所规定的禁带物品进考场,一律作舞弊处理。
2、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舞弊行为,则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教师进城考试。
3、本次选调考试的出卷、阅卷和登分等工作均聘请外地教师并在外地进行。整个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实行阳光操作。有关人员要各负其责,严守纪律,照章办事,实行责任制和回避制度,谁出了问题将追究谁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本方案由新干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直接向该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796—2600131(新干县教体局人事股)
举报电话:0796—2611681(新干县教体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一:《2017年秋季不能报名参加进城考试人员名单》
附件二:《新干县2017年秋季选调县城学校教师报考登记表》
新干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