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济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育系统师资结构,提高全县整体办学水平,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合我县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教师。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服从工作分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7日以后出生);
(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七)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八)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察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5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招聘计划2人,其中:济阳县太平镇中学语文1人、济阳县垛石镇唐庙小学英语1人。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经确认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88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7月7日9:00-7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7月7日11:00-7月9日16:00
缴费时间:2017年7月7日11:00-7月9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济阳县政务信息公众网(http://www.jiyang.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简章和附件二的填表说明,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在编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三)单位初审。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组织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在正常工作时间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只能在报名期间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7年7月17日9:00至7月20日开考前半个小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17年济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本人须在登记表承诺人处亲笔签名后,在参加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交。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特困大学生,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7年7月9日9:00-17:00到济阳县教体局(济阳县城富强街130号,富强街与正安路交汇处)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的计划增加到相同学段的语文、数学、英语3门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最高的岗位(幼儿园和特教岗位取消或核减的计划增加到小学学段),此类调整计划同一个岗位不得超过2个。另外,取消的定向招聘计划自动转为同学科A的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