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类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2017年7月20日(具体事宜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高中、初中、小学、特校、幼儿园五类分学科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达不到以上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和有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暂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性质属师范类的证明(见附件三),同时确认在2017年7月31日前能取得直接认定的教师资格证。报名参加2017年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可先报考,但截止到面试资格审查时,仍未取得资格证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此类人员在初审时要在备注栏注明“2017年报名教师资格考试”。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和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和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以上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面试资格审查时间请关注济阳县政务信息公众网。
(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主要从仪态仪表、基本技能、教学设计、教学实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应聘人员按照类别、学科参加试讲。应聘高中教师岗位的讲高中最低年级内容;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讲初中最高年级内容;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讲小学最高年级的内容;应聘特殊教育学校的讲小学最高年级语文的内容;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讲幼儿大班的内容。试讲时间为每人15分钟。其中:应聘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幼儿园教师试讲时,要考察个人的专业技能,专业技能考察分值占试讲总成绩的40%,报考音乐岗位技能测试时,唱歌为必测项。每组评委原则上不少于7人,评委当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学科,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人员交考务费7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逾期未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造成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四)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如拟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对笔试成绩仍然相同者,重新组织试讲,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对其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自被确定为考察对象,5日内被考察人须提供本人档案和毕业后的综合表现材料,因本人原因不能按时提交相应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见体检通知。
六、选岗和聘用
(一)选岗。经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行选岗。依据应聘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对笔试成绩仍然相同者,重新组织试讲,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选岗顺序。受聘人员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应聘人员不能选择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具体招聘岗位选岗前予以公示。不按规定时间进行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聘用。依据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经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合同。
在考察、体检、选岗期间,因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选岗、聘用等环节的有关事宜均在济阳县政务信息公众网上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网上招聘信息,并保持报名登记的电话畅通。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1-84238960(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1-84235003(济阳县教育体育局)
附件一:2017年济阳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二:2017年济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填表说明.doc
附件三: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模板.docx
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6月28日
附件二:2017年济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填表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