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卷面分均为120分,《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按4:6初次合成笔试成绩。笔试范围以《安徽省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为准。
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和《幼儿教育专业知识》两科,卷面分数均为120分,《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和《幼儿教育专业知识》按4:6初次合成笔试成绩。笔试范围以现行幼儿中等师范院校教材为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合计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成绩)须达到120分(笔试内容为一门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专业测试。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领取《准考证》时携带相关证件材料等,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人才开发科申请加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每科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受理。
六、专业测试
1、在笔试合计成绩(含加分)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笔试初次合成成绩高低排序按1:3比例进入专业测试;招聘人数5人以上(含5人)岗位按1:2比例进入专业测试。进入专业测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专业测试考务费80元/人,专业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时间15分钟。内容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为确保应试人员基本素质,确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总成绩合成
笔试初次合成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总成绩,计算公式:(《专业知识》成绩*60%+《综合知识》成绩*40%)*60%+专业测试成绩*40%。如同一岗位合成总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笔试初次合成成绩排序,如笔试初次合成成绩也相同的,则以笔试《专业知识》成绩分数排序,如《专业知识》成绩分数也相同,则以《专业知识》中的主观题成绩排序。
八、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并在“金寨县政府网”和“金寨先锋网”上进行公示。
体检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省教育厅皖教字[2017]1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九、考察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十、公示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聘用建议,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研究提出聘用意见后,报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金寨县政府网”和“金寨先锋网”公示一周。报考统招统分小学教师岗位的,入围人员按考试成绩知分填志愿选岗位。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县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对未能在12月31日前提供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与管理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1、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2、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公告解释。本《公告》由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4、信息查询。金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中国金寨”、“金寨先锋网”、“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查阅。
5、培训用书。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6、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564-7356158
监督电话:0564-735630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1、金寨县2017年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计划一览表.xls
2、金寨县2017年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金寨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
1、金寨县2017年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计划一览表.xls
2、金寨县2017年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