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阳县2017年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的通知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7月4日(周二)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平阳县教师发展中心(昆阳镇昆鳌路287号)
三、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
四、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参见《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阳县教育局关于2017年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平教〔2017〕173号)精神。
1.下载打印的《平阳县2017年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教师确认表》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或户口迁出底册)原件、复印件。
3.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往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凭网上报名截止日<2017年5月17日零时>之前取得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原件、复印件代替;未统一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省份的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由毕业学校提供有关教师资格的相关证明,证明中需注明生源地、学历、专业、是否师范类、教师资格类别及学科)。
5.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中需注明生源地、学历、专业、是否师范类;国外学历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6.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温馨提醒:请仔细阅读文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录取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2比例划定进入资格复审,如果出现有考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有可能进入递补的考生也请在7月4日前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我们将于复审后的一、二天内电话通知。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阳县教育局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