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温开教〔2017〕92号
为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我区师源质量和整体素质,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公办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71名(其中中小学专任教师63名,幼儿园专任教师8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志于长期从事教育工作。
(二)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要求、任职资格、学历等相关条件。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一)招聘学科(岗位)名额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开发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数和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每人只能选报一个相对口的岗位(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或与教师资格证书相对应学科)。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6月23日0时--2017年6月27日24时
登录网站:www.wzkfqwjt.cn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6月28日0时--2017年7月1日24时
开发区文教体局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中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初审结果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7年7月2日0时--2017年7月3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4日24时。
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此类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于2017年7月6日前在开发区文教体网站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17年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到开发区文教体体局政工人事处5206室(地址:温州市滨海园区明珠路850号管委会五号楼)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另见网站公告。
五、现场资格复审
(一)组织笔试后,将对拟列为技能测试、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详见附件2)。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网站另行公布。
(二)资格复审时,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将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