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部分学校教师短缺和学科不配套等问题,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择优招聘教师150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定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远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定远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2、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3、本科、专科应聘者年龄为1981年7月2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应聘者年龄为1976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4、持有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应聘县职教中心教师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5、学历、专业要求:
(1)应聘定远中学、定远二中、定远三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下同)硕士研究生学历(专业对口),当研究生计划未招满时,将从参加招聘考试的优秀本科大学生中补齐;
(2)应聘县职教中心3名专业理论课教师、1名高中教师以及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3)应聘小学(含特教)教师岗位,要求为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应聘幼儿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幼儿(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等信息于7月13日在定远县政府网、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定远教育网及县教育局公示栏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7月20日—7月24日(双休日正常报名,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定远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550-4288041(县人社局) 0550-4998896(县教育局)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下证书、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证书;
(2)就业报到证、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和职教中心招聘教师可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否则中止聘用合同);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主管部门同意其应聘的证明材料。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含2012年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服务期满二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服务证书和材料在报名现场审核并填写相关表格,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未取得证书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市、县两级服务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有效身份证;
(4)提交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张。
3、报名要求:
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定远县2012年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4)和《定远县2012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5)。
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应聘条件和所应聘的岗位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应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