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莒县2017年关于引进骨干教师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莒县引进和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发展办法〉的通知》(莒发〔2015〕13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县教育创新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莒办发〔2016〕20号)精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部分优秀人才或骨干教师到我县任教。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原则方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对投递个人简历初审、现场报名、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岗位数量。本次引进对象为在编在岗人员,引进数量20名,其中,中学15名(语文2、数学3、英语2、物理2、地理2、生物2、历史1、政治1);小学5名(语文2、数学2、英语1)。根据报名情况,同学段之间学科计划可调剂使用。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5月13日以后出生),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2.需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近3年以来一直从事引进学科的教学工作,申报学科岗位应与教师资格证专业或本科所学专业一致,报名需经单位同意,并出具当地编制部门的在编证明;
3.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特级教师、县(市)级及以上名师或县(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的;
(2)近5年获得本专业县(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或教学新秀的;
(3)近5年获得本专业县(市)级优质课(各级教研机构颁发)比赛一等奖及以上的;
莒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按计划聘用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和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予引进。
四、引进程序。
(一)简历初审。1.时间:2017年5月13日至6月15日。2.县教育部门会同人社、编制部门成立初审小组,对志愿到我县任教的人员投递的《山东省莒县2017年引进骨干教师个人简历》(投递邮箱:rsk7710@126.com)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接到回复后,即可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1.时间:2017年6月16日至6月19日。2.地点:莒县教育局人事科(莒县城区文心东路499号)。3.报名携带材料: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优秀教师等系列称号及优质课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②《山东省莒县2017年引进骨干教师个人简历》1份(从莒县教育信息网自行下载),一寸正面近期半身免冠照片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相应位置;③单位同意报考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资格和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报名。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四)面试与考察。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招引学段相应学科的相关内容。面试备课1小时,模拟讲课15分钟,满分100分,同学科面试成绩相同的按报名条件3所列条款顺序排列名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引进。由县教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引进人员的岗位资格条件,相关信息、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本着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被考察对象进行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五)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引进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聘用和管理。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兑现相关待遇。
六、其他。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及时查询莒县教育信息网(www.jx-edu.com)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查阅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公告》由莒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6207710、6223024
附:山东省莒县2017年引进骨干教师个人简历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莒县教育局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