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玉树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文规定,经玉树州人民政府同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玉树州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27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使招聘政策、程序、方法和招聘结果“四公开”。
2、招聘岗位数与该岗位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在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若遇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中小学教师D类”或“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员。
4、每位报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负责,若有伪造者,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
5、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编办、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中小学教师、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青教师﹝2017﹞16号文件要求,报考此次教师招聘岗位的应依法取得教师资格的规定。报考小学段的,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或相近学科的岗位;报考初中和高中学段的,考生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与报考学科的岗位一致或相近。临聘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可跨专业报考小学段的所有岗位。2017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暂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参加报名考试,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6、报考此次教师岗位需懂“康巴语”要求的岗位,考生须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康巴语”口语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考试;测试不合格者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未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7、若考生是中等专业学校的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毕业生,并且已经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可以按中等专业学校所学专业报考小学段相应学科的岗位。
8、临聘教师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临聘教师证明》,必须是2013年6月19日至今还在岗的,2013年6月19日之后的临聘教师不予认可。
9、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范围
(一)招聘岗位
中小学校教师岗位227个(其中:面向全省招聘岗位68个、面向全州招聘岗位159个)。具体招聘岗位见《2017年玉树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省招聘的岗位,需具有本省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和应由本省安置但未安置的退伍士兵;面向本州招聘的岗位,需具有本州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州临聘教师和应由本州安置但未安置的退伍士兵。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高海拔艰苦地区工作的身体素质。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1981年6月26日后出生的)。临聘教师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1年6月26日后出生的)。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的招聘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口语测试、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依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