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逐步解决教师缺编问题,不断改善和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县政府和保定市人社局批准,决定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
招聘总数197名,其中初中教师40名,小学教师155名(含农村幼教岗位23名),县幼儿园教师2名。(招聘单位、学科及人数见附件2和附件3)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为保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等问题。
5.初中教师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初始学历为全日制专科毕业,后取得本科学历。
小学、幼儿教师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在定兴县公办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定兴户籍顶岗教师放宽至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
6.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学科和幼儿教师要求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一致;其他学科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一致或相近。
7.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如期毕业的证明(包括学历、专业、学制等情况。见附件4)。
8.语文教师普通话等级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普通话等级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9.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者,聘用后必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10.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条件:
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和自动离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7年5月16日—5月22日共七天(含周六、日),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
定兴县教师发展中心(教育局院内临街楼)。
3.报名材料
(1)“定兴县2017年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1),分类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者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后取学历的,还需提供全日制大中专学历毕业证书)、报到证(往届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教师资格证(现具备者)、普通话证等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近期小二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5张;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3)签订服从分配保证书(不签订者,取消报名资格)。
4.岗位调整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2.5:1时(出现小数时,按进一法取整)将减少该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空出计划调整到其它招聘岗位,并适时公布。
(二)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总分均为100分。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10日,地点、场次、具体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6月7日—6月9日,地点:定兴县教师发展中心。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中学语文基础知识两部分,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时事政治,占50分。中学语文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初中、高中语文基础知识,占50分,其中初中知识占40分,高中知识占10分。笔试为闭卷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通过答题卡形式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并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全程监控录像,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笔试工作公平、公正。
6月11日前,在定兴县政府网站和教育局机关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