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开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应届毕业生在考察前不能提供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的,取消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并按规定递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开封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公开招聘中违反人事工作纪律及本规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考试工作保密规定,各级参与考务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应按照国家考试规定的保密范围签订保密协议,落实保密措施,严禁泄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凡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回避。
十.其他
(一)招聘相关公告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kfrs.gov.cn)、开封教育网(www.kfedu.com.cn)发布。不另行通知本人,凡不能按规定时间、程序执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开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解释权归开封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地址:开封市教育局三楼315房间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08:30-12:00、15:00-18:00)
咨询电话:0371-23886537
监督电话:0371-23886580
附表:1. 2017年开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 2017年开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 2017年开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
2017年06月19日
2017年开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简章.docx
2. 2017年开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rar
3. 2017年开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