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7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普通话证、学校出具的学历和专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2.往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3. 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件、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4. 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 报名时应提交打印的《2017年开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表通过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开封教育网自行下载打印。
6. 报考人员应按报考流程进行资格审查、缴费并现场采集个人信息和指纹等。
7. 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教学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发放的相应年份原始工资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财务章。
(四)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一个岗位报考。
(五)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员的比例至少达到3:1,达不到的核减招聘计划。7月1日在开封教育网公布招聘岗位的核减情况,不另行通知报考者。因核减招聘计划涉及的考生可在7月2日18:30前到市教育局315房间重新填写报考志愿,在规定时间内不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无论何时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作不良记录登记,5年内不准参加开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
(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河南省相关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费30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试费。拟免缴考试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加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成绩加5分;获得省辖市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骨干教师、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荣誉者;参加省辖市及以上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学科基本功大赛,省辖市一师一优课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参加省辖市及以上幼儿教师“两项”比赛(案例分析、自制玩教具、游戏活动、说课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上述奖项分别为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请携带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应的批准文件于报名时提交加分申请。具有以上三类服务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逾期不再受理。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加入笔试成绩。加分人员名单将于考试前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开封教育网进行公示。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1. 笔试内容:
(1)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法规等。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念以及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请登陆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开封教育网查询。
(二)面试
1.各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分学校、学科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幼儿园学前教育岗位的采取模拟课堂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他考生面试采取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报考同一学校同一学科,面试考场设置两个以上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
二次平均法计算方法:
(1).根据在不同面试组参加面试的竞争同一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原始成绩,计算出每个面试组的面试平均成绩(A1、A2、A3……An);
(2).将各面试组的平均成绩进行二次平均,计算出所有面试组的总平均成绩(R)。公式:(A1+A2+A3……+An)÷N =R
(3).用总平均成绩(R)除以相关面试组的平均成绩(AN),得出该面试组的加权系数(X)。即:R÷An=Xn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为面试原始成绩乘以本面试组的加权系数,即: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原始成绩×Xn。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