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县教师整体素质,加强师资力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6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应聘岗位,择优聘用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县中小学教师岗位,提高我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350名,其中:高中教师100名,初中教师47名,小学教师203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招聘的高中教师分配到县内三所高中工作,招聘的初中、小学教师分配到各乡镇(不含兰考县兰阳、桐乡、惠安街道办)初中、小学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高中教师及初中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下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7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均可应聘高中、初中教师岗位。应聘高中教师岗位,需具有应聘岗位相应专业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初中教师岗位,需具有应聘岗位相应专业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小学教师岗位:
1. 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7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2.未曾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2000年及以前入学的且入学时为兰考县籍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
应聘小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岗位,需具有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和相应专业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其他岗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它要求;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5.兰考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
6.兰考县范围内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7.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兰考就业网(www.lkjy.gov.cn)、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lankaojiuye)、兰考县教体局网站(www.lkxjtj.gov.cn)等媒体上发布。发布时间自2017年5月12日至5月22日。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3日至5月28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
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一楼。
3.报名应提供资料
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交《兰考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可从兰考就业网下载)、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下同)、毕业证(2017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出具如期毕业的学校证明)、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经工作人员初审验证后,现场采集人像信息,并缴纳考务费150元。
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通过初审验证后,不得更改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