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经济开发区2017年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张家口经开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162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其中区直部门96人,教育系统66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笔试,统一面试的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
5.区直部门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以后出生);教育系统全日制本科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90年1月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以后出生);
6.无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如被录取,则必须在聘任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及《张家口经开区教育局2017年招聘编外教师情况一览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址:报名区直部门的考生到纬三路林业大厦四楼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2室;报名教育系统的考生到纬三路林业大厦五楼经开区教育局会议室。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报名费和笔试考务费为100元。特困、低保家庭的毕业生给予优惠,免收报名费和笔试考务费,报名时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携带小二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务必注明考生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和填写完整的《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表样从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政府网(http://www.zjkgxq.gov.cn/)下载。报名考生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上打印带二维码的学历认证报告)。报考相关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成绩单。
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报到证的,还需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就业协议书》原件(加盖学校公章)及复印件。
4.关注微信公众号:报名成功后的考生需关注张家口经开区人社局(zjkjkqrsj)官方微信公众号,笔试、面试等相关招聘信息均会在该公众号上发布。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组统一安排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