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家口市教育局、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家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精神,我校决定面向高校公开选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选聘岗位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专业 |
人数 |
学历要求 |
选聘地点 |
1 |
财会教师 |
经济学 |
1 |
全日制本科 及以上 |
河北师范大学
|
2 |
会计学 |
2 |
全日制本科 及以上 | ||
3 |
影视动漫教师 |
广播电视 编导 |
1 |
全日制本科 及以上 | |
4 |
电气工程教师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 |
全日制本科 及以上 |
三、选聘对象
尚未就业的2016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2017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选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志愿到教学一线工作,敢于吃苦、乐于奉献,服从组织分配;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好的文字综合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内(校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至报名日期);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五、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2、报名地点:河北师范大学师生活动中心一楼就业指导大厅;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关资料,资料要求如下:
(1)2016年毕业生需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同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小二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岗位名称);
(2)2017年毕业生需提交个人简历、本人学习期间各科成绩单(加盖教学管理部门公章)、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思想品德表现证明(加盖管理部门公章)、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岗位名称);
(二)教材
试讲教材由学校提供。
(三)面试、试讲
1、面试:应聘人员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学校根据应聘人员基本素质确定试讲人选;
2、试讲:
(1)应聘人员见题;
(2)备课10分钟;
(3)讲课15分钟;
六、体检、政审
体检由学校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政审由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七、聘用
试讲成绩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报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备案。
咨询电话:0313-5907801(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在选聘工作中如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等问题,经查证属实一律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