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桥东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和引进人才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张家口市桥东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发[2011]9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公告方式
在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张家口市桥东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招聘事宜。
三、招聘名额及职位条件
招聘名额50名,其中: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46名,城郊农村小学教师4名,具体职位详见《张家口市桥东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和范围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须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五、招聘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30日(上午8:30-11:4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张家口市桥东区委大门北侧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3、资格审查: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携带小二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填写完整的《张家口市桥东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表样从张家口市桥东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报到证的,还需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4、每人只限报考一个职位。
5、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应聘人员。
6、笔试准考证的发放:对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当场发放准考证。
7、报名费和笔试考务费为100元。特困、低保家庭的毕业生免收报名费和笔试考务费,报名时须提供特困证或低保证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1、笔试:
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笔试内容涉及两部分:一是公共基础知识,二是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规知识,两部分分值所占比例为7:3。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笔试分值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专业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