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工作需要,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衡阳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条件及分配方式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本次计划招聘教师300名(高中39名、初中19名、小学203名、职业中专10名、教师进修学校2名、特校2名、实验学校5名、幼儿教师20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衡阳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及条件表》。
(二)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专业或技术资格等条件;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本县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特岗教师,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分配方式。只有一所学校设置了招聘计划的岗位分岗报考,考生录取后直接聘用到所报考岗位;其他岗位的考生录取后按所报考岗位依据个人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规定选择聘用单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阳县党政门户网、蒸水党建网、衡阳县新闻网、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衡阳县蒸阳教育网、衡阳县电视台、衡阳县委组织部、衡阳县人社局、衡阳县教育局、衡阳县县属各学校和各乡镇中心学校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6月23日至6月27日期间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并按相关规定追责。
(2)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0734-6589921,6823238)。
(3)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网上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其他报名要求
(1)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2)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低于1:3,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开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岗位(不含核减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5)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7月12日至7月15日期间,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