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石鼓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城乡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有关规定和《石鼓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石政办发〖2016〗20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0名。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经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成立石鼓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所有招聘工作在石鼓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办公室设石鼓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共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6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7年衡阳市石鼓区公开招聘教师招聘计划与岗位表》(见附件一)。
三、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35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全国特级教师和全国优秀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服从工作安排。本次聘用人员要求在用人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如出现学校撤并的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近三年内受到过警告以上党纪处分的或记过以上政纪处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
5、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7、在读的非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或在读的非应届毕业本科生以专科学历报考者);
8、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
(六)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等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日报、衡阳晚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鼓区党政门户网等报纸和网络媒体上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www.zrpta.com)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7年5月20日9:00至5月26日17:00期间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www.zrpta.com),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对岗位申报,不对招聘单位申报,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录取后按成绩高低选择招聘单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
3、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网上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其他报名要求:
1、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2、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低于1:3,经石鼓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上报上级部门批准后,适当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5、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