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县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和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一线教师年龄结构老化和短缺的现状,为我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德才兼备、具有较高业务能力的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参加相应的综合知识考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者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人数、岗位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7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尚未正式派遣的毕业生。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中学教师和特教学校岗位的不受户籍限制,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具有赤城户籍或父母、配偶为本县户籍的。
5.专项计划指标仅限于在我县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和西部志愿者报考。
(二)招聘人数
教育系统招聘中学教师45名;小学教师74名;特教1名;小计120名。岗位条件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岗位要求
1.报考初中专业教师的要求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业须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专业相符,且持有同等及以上级别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2.报考小学专业教师的要求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同等及以上级别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3.报考特殊教育专业教师的要求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符,持有同等及以上级别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4.如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符合相应岗位学历要求,也可报考相应岗位,如被录用,但必须在一年内取得,否则不能转正定级,仍按见习工资执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曾被劳动教养、受过刑事处罚或未成年管教的;正在接受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的;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发布信息:
在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赤城县公众信息网(网址:中国赤城(http://www. ccx.gov.cn)、县电视台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6月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赤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13-6411012)
3.报名方法:
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须提交本人毕业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和小二寸近期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学历、学位和相关证明方可报名。
4.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招聘方案规定对学历和报名资格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