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连金普新区中小学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日期:2017-2-15
一、招聘时间
2017年3月中下旬开展(具体关注各校“就业网”,事业编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7届(含择业期)高层次优秀毕业生,并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7、城市中小学、农村中学招聘全国重点及本地师范类院校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农村小学招聘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5、已被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录取的,或已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
携带以下材料:
1.《2017年大连金普新区中小学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请随时关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公告下载填报,并粘贴好照片);
2.本人简历一份(A4规格);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4.研究生学历的,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证书认证资料;
5.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和招聘岗位所需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全部复印件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返还,保存备查。
五、其它
1、综合考核:综合考核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入围人员形象气质、综合素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应聘岗位所必需的教学知识技能、教学过程与方法等;
3、确定考察人选: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4、考察和体检: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考察合格的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5、公示和聘用:经考察和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服务期限: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