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连市旅顺口区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大连市人社局和大连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大连市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实施意见》(大人社发〔2013〕73号)规定,旅顺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旅顺口区教育局面向部分师范院校自主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19名,录用后由旅顺口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工作单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形式
面向教育部重点师范院校及大连本地区师范院校,采取自主招聘的形式,招聘2017年应届优秀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教育教学工作;
4、必须具有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三者一致。要求应聘岗位与考生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一致(研究生不得以本科所学专业报名)。
5、应聘中学教师岗位:须为2017年应届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所学的专业与应聘的岗位须一致。
应聘小学教师岗位:须为2017年应届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所学的专业与应聘的岗位须一致,硕士研究生应聘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本科学历应聘者,毕业同时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应聘电大教师岗位:须为2017年应届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所学的专业是法学专业。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时间:3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地点: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与就业处。
必须本人现场报名,必须携带: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复印件各一份;
2、经本院校审核盖章的《大连市旅顺口区自主招聘2017年应届毕业生院校推荐人员基本情况表》或《大连市旅顺口区自主招聘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院校推荐人员基本情况表》一式二份;
3、研究生需带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
4、研究生需带教师资格证及网上查询教师资格证明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
5、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同一岗位要形成1:3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没有达到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报名采取院校推荐和学生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由旅顺口区教育局、人社局组成招聘工作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可进入面试环节。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