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2017年招聘公办教师启事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7学年师资配备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16】240号)文件精神,我区拟向社会招聘4名小学语文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薪酬待遇
小学语文专任教师4名:专业代码A050103[汉语言文字学]、学科教学(语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相符;
3.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年龄在30岁以下;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未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12月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实施办法》处理)。
四、招聘程序
(一)制定方案
(二)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邮寄到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文体教育局。邮寄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康华路18号石岐区办事处(文体教育局)1005室。邮编:528400
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0760)23328027
(2)报名时间:从2017年6月6日至6月12日
2.报名材料要求
(1)《石岐区2017年应聘教师登记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3)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的,还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2015、2016年毕业的,还需提供与毕业院校签订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3.资格审查(6月15日)
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审核报名资料,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素养、特长以及获奖等情况(报名者报名时提供简历及有关证书、资料等),择优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应试人员。招聘领导小组以电话方式通知入围应聘人员有关试教等事项,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选拔方式
1.试教(初定6月21-22日)
以课堂教学形式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2.面试(初定6月23日,如有变更,将提前通知应聘者。)
根据试教成绩排名先后,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和岗位的匹配性等。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试教40%,面试60%)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人选(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为主),并对确定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及主要优缺点,考察合格的,报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核,经审核同意的,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签订后,因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六)体检
体检按照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其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规定程序,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
附:石岐区2017年应聘教师登记表
中山市石岐区文体教育
二○一七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