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沙溪理工学校2017年直接选聘专任教师公告
广东省中山市沙溪理工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是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是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农村成人教育先进学校”、“全国环境教育示范基地”、“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德育示范校”、“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现有教学班70个,学生近3500人,在校教职员近300人。有关学校各方面详细情况请登录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sxlg.net)了解。现根据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任教师。
一、招聘学科和名额
见附件1:中山市沙溪理工学校直接选聘专任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相符。
4.应聘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
(二)具体条件:
1.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2016年毕业硕士研究生,这类报考人员若获录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在有效期内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报到证。),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2.社会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04月22日后出生);或具有高级(正高或副高)职称,男45周岁以下(1971年04月22日后出生),女42周岁以下(1974年04月22日后出生)。
三、招聘地点
广东省中山市沙溪理工学校
四、招聘时间
2017年05月12日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于2017年05月06日17:00前将有关应聘材料发送到19047433@qq.com邮箱,邮件标题为“学科+姓名”(计算机网络张三)命名。
各类应聘人员须提交材料要求
1.应届毕业生:
①《中山市沙溪理工学校直接选聘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2);②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③第二代身份证;④学生证;⑤完整的学习成绩单;⑥普通话证书;⑦各类获奖证书;⑧2015年、2016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⑨空白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姓名处必须填写应聘者姓名))等扫描件以附件形式打包发送指定邮箱,附件命名为“学科+姓名”。
2.社会人员:
①《中山市沙溪理工学校直接选聘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2);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③第二代身份证;④普通话证书;⑤各类获奖证书;⑥教师资格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证(如有就提供)等扫描件以附件形式打包发送指定邮箱,附件命名为“学科+姓名”。
考试当天带上《中山市沙溪理工学校直接选聘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2)及各类资格证书、获奖及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若有与报名表上信息不符的,将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二)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根据学校招聘岗位设置要求审核应聘者材料,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三)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20分钟)。包括说课、自我介绍、演讲、才艺展示和答辩五个环节,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知识及课堂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才艺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6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是指根据考试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某些专业技能操作,主要是对考生的专业技能和实操能力进行测试。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及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由学校组织,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待定。
(五)考察考核。
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社会调查等方式,对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
(六)公示。
在学校公布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发聘用通知,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报到有关手续。
六、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津贴。
七、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因个人原因在2017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
4.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6.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7.放弃聘用资格者;
8.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9.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本公告由中山市沙溪理工学校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1.E-mail:19047433@qq.com
2.联系人及电话:
黄老师(0760-86238100)
注:没有接到考试通知者恕不接待。
附件:1.中山市沙溪理工学校直接选聘专任教师岗位表
2.中山市沙溪理工学校直接选聘专任教师报名表
中山市沙溪理工学校
2017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