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浦江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实现人才资源合理配置,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将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58名,其中电子商务教师1名,幼师3名,会计4名,教师学员职位50人。具体职位、人数详见附表。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具有浦江户籍(以公告之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生源地为浦江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国外研究生毕业的,硕士学位需经教育部认证),全国“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2)报考语文、数学、音乐、体育、特殊教育职位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户籍不限。
(3)报考社会、旅游、水晶工艺、电子商务职位的,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4)本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2.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2)具有与招聘职位(专业)相适应的资格条件;
(3)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5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采取按职位招聘的办法,经报名、笔试、面试、教师职业素质测试、体检、考察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接受社会监督。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浦江县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环城西路25号)一楼。
3.报名办法:凡符合条件者,请携带报名表(浦江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下载),相关个人资料,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二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需缴纳考务费40元。
相关个人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应提供高校就业推荐表、学校证明(专业、学历层次)、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2017年7月30日前未能取得招考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同一职位同时招聘新教师和新教师学员的,聘用顺序为先聘用教师再聘用教师学员。
4.准考证领取方式
报考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于6月20日下午(2∶00-5∶30)到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6月21日。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幼儿教师职位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教育政策法规,会计职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其他教师和教师学员职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和教育政策法规,笔试满分100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招聘名额不足3人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名额3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名额10人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职位的教师和教师学员合并计算招聘名额,下同)。
幼儿教师职位面试主要考察说、弹、唱、跳、画五项基本技能,其他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基本知识的掌握及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映能力和气质风度仪表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教师职业素质测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幼儿教师职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职位计划数1:1.5(四舍五入)比例确定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10人及以上的按1:1.3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对象。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结果必须达到均值及以上。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结果未达到均值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