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惠阳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教育稳定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高中、初中教师共10名(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且本科段为师范类的应往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且具备高级职称的在职在岗教师;
2、专业对口,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获得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证书;
3、年龄18-3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以最高学历报考的2017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
(四)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五)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惠阳区在职在编教师。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2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材料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22日,上午8:30—11:4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设在惠阳区教育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三)提交材料:
1、填写《2017年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提交材料目录表》、《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
2、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大一寸免冠同底近期彩照3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专业名称后面注明师范方向的可不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属于在职在岗教师需提供);
4、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不含三证,下同)、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证书;
5、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尚未领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的2017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暂缓),可凭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及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证书报名;
6、广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需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8、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9、以上所有材料都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验证后,除指定需提供的原件材料外,其他证件材料的原件退回本人。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报考专业不对口的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年龄以身份证为准。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年龄、服务期等计算,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均为报名截止日止。
4、2017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暂缓)须于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日之日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