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东升镇直接选聘小学语文公办教师公告
中山市东升镇位于中山市西北部,南接中山市区,北邻佛山顺德。105国道、中江高速、广珠城轨、广珠西线和在建的中顺快速干线等纵横贯通全镇,交通十分便利。先后获得“中国脆肉鲩之乡”、国家卫生镇、国家环境优美乡镇、省教育强镇、市义务教育发展均衡镇、市平安镇区等称号。现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小学语文专任教师4名。
一、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事业编制公办教师薪酬待遇。我市教育系统已根据国家、省和市规定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分等级岗位聘用,新进人员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其所聘岗位确定。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毕业硕士研究生,这类报考人员若获录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在有效期内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报到证。),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2.社会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26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5.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招聘专业如下:
A050101[文艺学],A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A050103[汉语言文字学],A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A050105[中国古代文学],A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A040102[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方向)],045300[汉语国际教育],045103[学科教学(语文)],045115[小学教育](语文方向)。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实施办法》处理);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
此外,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
有意应聘者,请于6月5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5936802@qq.com,邮件主题及求职资料文件夹请以“高校名+专业+姓名”命名。
(二)报名材料要求:
1.应届毕业生: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②完整的学习成绩单;③第二代身份证;④2016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可于2018年8月前取得);⑤各类证书;⑥个人简历。
2.社会人员: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②第二代身份证;③教师资格证;④专业技术资格证(若有就提供);⑤普通话证书;⑥各类获奖证书;⑦个人简历。
四、招聘办法
1.招聘单位将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选择面试人员,并通知参加面试。不合要求者恕不约见。面试时应聘人员要提供所有证书原件,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该应聘人员面试资格。面试内容与形式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等。
2.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与考察,报主管部门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0760-22828229(肖老师)
东升镇文体教育局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