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教师简章
因工作需要,金华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决定公开招聘教师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身心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身心条件;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同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
5.每位考生仅限报考其中一个岗位。
三、报考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地点:2017年5月26—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在金华市教育技术和信息中心培训教室(金华市李渔路640号通和大厦6楼)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金华市范围内的在职在编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3.报名人数不得低于各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其中金华广播电视大学的烹饪实训指导教师、食品药品检验实训指导教师和金华艺术学校的婺剧教师3个特殊岗位不得低于招聘人数的2倍),不足报名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4.考务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考务费40元/人。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如面试中安排技能(才艺)测试的,则说课(讲课)、技能(才艺)测试各按50%计入面试总分。
1.笔试:形式为闭卷,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卷面满分为100分。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为说课;说课准备时间90分钟,说课时间15—20分钟(职教专业课教师,音乐、体育和幼儿园教师同时进行技能测试,时间另行确定),满分为100分。
3.成绩查询:
金华教育网(http://www.jhedu.org/web/guest/home)
四、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从高分到低分(若总分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按招聘人数等额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金华教育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开具的拟聘用通知书的有效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
1.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
2.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3.应届毕业生在2017年7月底前未取得学历、学位的。
七、本招聘简章由金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469795。
附件:
金华市教育局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