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当年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有特殊行业要求的部分体检项目,其标准如严于上述规定的,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参照当年公务员招考考察标准执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在体检、考察入围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同一职位同时招聘新教师和新教师学员的,按照先聘用新教师,再聘用新教师学员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语文、音乐、体育、全科2、特殊教育、水晶工艺、电子商务职位的人员,聘用时若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于2019年7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合同。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四、其它事项
1.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职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的教职工、教师学员计划数,按照报名情况先增加语文职位的教师、教师学员计划,语文报考人数不足的计划数,则增加到全科2的教师、教师学员职位。。
2.教师学员实行一年培训期制度,培训期内不作入编登记,安排培训学习及临时性顶岗任务,领取见习期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终考核奖。一年后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档次,考核合格比例不高于98%。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的,解除关系。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对违纪违规行为,按《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要求,上报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4.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5.教职工职位聘用后在浦江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教师学员在考核合格正式入编登记后在浦江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
6.鉴于本次招聘的体检和考察工作将参照现行浙江省公务员考录相应环节工作的办法进行,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或存在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各类情形的人员,不宜报考。
7.本次招聘不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8.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入围人员及测试结果、体检入围人员及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等信息均在浦江县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9.报考人员对本次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教育局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0.咨询电话:0579—84206560
附件:2017年浦江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
浦江县教育局
2017年6月5日
附件:2017年浦江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