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2011年面向社会招聘优秀教师
工 作 方 案
为配备高素质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快实施“教育强区”步伐,确保2011年面向社会招聘优秀在职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 招聘名额及学科
中小学共招聘10名,各学科招聘名额如下:
初中4名:语文2名,数学2名;
小学6名: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
单科报名人员按照大于等于本学科招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如果小于此比例,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二、招聘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范围
中原区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以外的,户籍为河南省内的中学、小学在职优秀教师。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高尚的师德,热爱教育事业,能够为人师表;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2、资质条件,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区)级以上名师、骨干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
(2)近5年内获得过所报学科县(区)级优质课一等奖或以上等次。
3、年龄:男40岁(1971年9月1 日以后出生)以下、女35岁(1976年9月1 日以后出生)以下。省级以上名师、骨干教师或学术技术带头人,年龄可适当放宽至男42岁(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37岁(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
应聘初中教师应为本科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者应为专科以上学历。所交合格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5、教师资格要求
应聘初中教师,应具有初中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应聘小学教师,应具有小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6、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以上。
7、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应聘初中教师者,具有中学二级(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报考学科以任职资格证上从事专业为准);
应聘小学教师者,具有小学一级(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报考学科以任职资格证上从事专业为准)。
8、身体健康;
9、其他条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每年度考核合格、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本次招聘报考条件者,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者,需在报名期间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市级以上)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1年7月25日在大河报、郑州晚报和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郑州教育信息网、中原区人民政府网、中原教育信息网等公共媒体及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在中原区政府办公大楼一楼大厅、中原区教育体育局门前张贴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7月30日—8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在中原区教育体育局门前(中原区桐柏路177号,杜康大酒店北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应聘者本人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及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交纳考务费60元。
(三)发放准考证
8月8日—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在中原区教体局门前发放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① 本学科相关内容;
②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③ 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
④ 教师基本功(毛笔字、钢笔字、简笔画)。
2、笔试时间:8月10日,具体时间、考点以准考证为准。
3、公示笔试成绩
按学科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在原报名处(中原区桐柏路177号,杜康大酒店北侧)公示笔试成绩,公示时间3天。
(五)试讲答辩
1、参加试讲答辩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答辩人员。
2、试讲答辩形式和内容
a. 试讲答辩形式:按本人所报学科抽取试讲课题、答辩问题,在限定时间内备考、试讲和答辩。
b、试讲答辩内容
试讲使用教材:初中,现行新课改教材;小学,现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答辩问题范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方面有关问题。
3、试讲答辩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答辩成绩×70%。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原报名处(中原区桐柏路177号,杜康大酒店北侧)门前公示综合成绩,公示时间3天。
四、体检
按学科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师德、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考核。
六、聘用程序
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中原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原区桐柏路177号,杜康大酒店北侧)门前公示。并将公示过的聘用人员名单及工作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办理调动手续。受聘人员必须在1个月内到岗。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结果在中原区教育体育局门前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招教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违背组织原则、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取消相关应聘者的应聘资格。
(二)所有考生在招聘考试过程中,要认真遵守招聘工作各项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八、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早上6:00—晚上10:00)。所有通过体检、确定聘用的考生应在通知下发5日内到中原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到,对逾期不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试讲答辩、体检、聘用等环节的考生,一律取消参与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此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原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五)24小时监督电话:0371—67692623
24小时政策咨询电话:0371—67692991、
0371—67634022
中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原区教育体育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