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省省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0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公开招聘采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招聘(以下简称统一招聘)和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招聘(以下简称单位招聘)两种方式。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的,笔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等工作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单位招聘方式的,笔试、面试(或试讲)等工作均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名额
参加统一招聘的有36家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63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河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单位招聘的有40家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940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河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2)。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河北人社网网站(www.hbrsw.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应聘人员可通过河北人社网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www.hbrsw.gov.cn/a/kaoshizhaopin)或者用人单位网站查询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所应聘单位的《招聘公告》,了解所应聘单位的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对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可通过《岗位信息表》(附件1、附件2)查询。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和各招聘单位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0日至1999年5月1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0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附件1、附件2)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5月10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7年5月10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统一招聘和单位招聘均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应聘统一招聘岗位的,每人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应聘单位招聘岗位的,只进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不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报名资格复审等具体事项由考生查询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如招聘单位同时实行现场、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考生可按照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明确的方法、程序,采取上述方式报名)。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报名时间:5月10日9:00至5月16日17:00。
交费时间:5月10日9:00至5月17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注意:应聘“单位招聘”岗位的,请不要在网上交报名考务费)。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应聘统一招聘岗位的进入交费程序,应聘单位招聘岗位的即完成网上报名(按所应聘单位公布的《招聘公告》时间安排进入资格复审、交费、考试等环节)。
6、应聘统一招聘岗位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并通过招聘单位《招聘公告》了解并牢记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应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务必通过所应聘单位《招聘公告》了解并牢记报名截止时间、资格复审交费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统一招聘岗位报名交费只能通过“扫码”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统一招聘岗位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5月30日9:00至6月2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统一招聘岗位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待考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8:00前,考生到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录用聘用考试处(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172号),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由省人事考试局退回原交费账户。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