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特教学校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皖教师〔2011〕9号)等文件规定,经宿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宿松县2017年度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特教学校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幼儿教师29名,特教学校工作人员(聋教美术辅导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见《宿松县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特教学校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因特教学校工作需要,聋教美术辅导员岗位限残疾人报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能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5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五)经县以上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ahsspta.gov.cn:8081/(宿松县人事考试培训网)。报名时间为6月5日8:00至6月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宿松县人事考试培训网后,点击右侧“考试报名”进行报名。点击“填写报名表”,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宿松县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特教学校工作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聋教美术辅导员岗位报考人员的残疾人认定标准以第二代残疾人证为准。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于6月10日12:00前完成,报考人员报名后至6月10日17:00前可登录“宿松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6月11日17:00前登录“宿松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笔试费用和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两科,合计90元)。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开通网上银行的贷记卡、借记卡。
2.资格初审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并于6月16日公布。
(四)笔试
1.笔试内容及分值。幼儿教师: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分值100分;幼儿教育学科专业知识,分值100分。聋教美术辅导员:美术专业基础知识,分值100分;基本技能(素描),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7月5日上午
8:30—9:30幼儿教师:教育综合知识
聋教美术辅导员:美术专业基础知识
9:30—11:30幼儿教师:学科专业知识
聋教美术辅导员:基本技能(素描)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于7月2日8:00后登录宿松县人事考试培训网报名后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笔试成绩计算。幼儿教师:笔试总成绩=教育综合知识得分×30%+学科专业知识得分×70%;聋教美术辅导员:笔试总成绩=美术专业基础知识得分×70%+基本技能(素描)得分×30%。在统计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10日内公布笔试成绩。
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6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相关证书到宿松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予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需满两年或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各增加2分。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享受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