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鹤山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我区教师队伍现状,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教师70名。其中: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5名;鹤壁工业中专教师13名;鹤山高中教师9名;初中教师12名,小学教师27名,幼儿教师4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鹤山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2)。
二、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鹤壁市户籍。
6.报考工业中专招聘岗位者,应具备专业所需要的学历和资格(附件1)。
7.报考高中、初中招聘岗位者,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招聘岗位者,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招聘岗位者,应具有全国普通中等学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中专及以上学历(附件2)。
8.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9.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10.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教师资格,专业不限,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前5名者(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公示无异议后,参加培训,办理聘任手续。
11.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工业中专。报考者需持所就读院校出具的专业、学历等相关证明。聘任时应具有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符的毕业证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8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鹤山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二楼(鹤山区文教体局院内)
(二)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岗位和要求由本人现场报名,并现场采集图像。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所报专业须与教师资格证所限定的任教学科相一致。报名时递交《鹤山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1份(表格内容需打印)。
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持以下证件和材料: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工业中专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持所就读院校出具的专业、学历等证明。
3.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缴纳考务费30元。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与参加考试整个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个别岗位报名人数少,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本岗位不再开考。核减掉的岗位数调剂到该学段报考比例最高的岗位,保证本次招聘总岗位数不变。核减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具备报考其他岗位条件或不愿重新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逾期不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