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区2011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加快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日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经区委、区政府批准,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东港区常住户口(2011年6月30日前)或属东港生源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2.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专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小学教师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专业学科教师所报学科必须与其所学专业一致;报考小学普通学科的人员,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报考幼儿园教师须幼师(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并取得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或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东港区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计划
见附件。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7月27日至7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地点:东港区教育局政工科。
联系电话:3226766
具体办法:报名时应携带本人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考试费80元。
报名时需填写《东港区教师考录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和《东港区教师考录准考证》(一式一份),考生可登录东港区教育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主要填写所报学科、讲课学科、是否服从安置等。每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学科,一经确定,不允许改报。
如出现学科报名人数少于考录计划的2倍时,则相应核减考录计划。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考工作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等,由区教育局、编办、人社局、监察局联合进行审查,并查阅毕业生本人档案确认。对报名时间截止仍未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张榜公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①报考小学普通学科和英语专业学科的测试高中及其以上学段文化课综合知识(占65%),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占35%),共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②报考小学音体美专业学科和幼儿教师的测试专业知识和高中及其以上学段文化课综合知识(占65%),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35%),共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笔试时间:2011年8月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张榜公布。由山东省招募参加“三支一扶”的毕业生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1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小学普通学科按照1:1.5、专业学科(音体美英语专业)及幼儿园教师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①报考小学普通学科的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科目是现行小学语文、数学(考生任选一学科)。讲课时间在15分钟以内。讲课总分为100分。
②报考小学英语专业学科的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科目是现行小学英语。讲课时间在15分钟以内。讲课总分为100分。
③报考小学音体美专业学科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的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讲课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内容为:小学音乐专业测试声乐、器乐(钢琴)、舞蹈;小学体育专业测试100米、跳远、篮球;小学美术专业测试美术字、素描;幼儿园幼师(学前教育)专业测试为声乐、器乐(钢琴)、舞蹈、绘画。讲课科目是现行小学相应专业学科教材和幼儿园教材内容,讲课时间在15分钟以内。专业技能测试和讲课总分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占60分,讲课占40分)。
面试评分标准制定和评分,由学科评审委员会负责。
面试时间:2011年8月10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张榜公布。笔试成绩的50%加面试(讲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50%即为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张榜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对因弃权、体检和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分学科依次递补。如报考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3日无异议的,根据已公布的教师岗位需求和报考学科,按照优生优选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由区教育局派遣。凡不服从派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成绩分学科依次递补。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服务期为三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区编办下达编制,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东港区教育局 东港区编办 东港区人社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