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五莲县委、五莲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就201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2年公开招聘34名幼儿园教师。其中,教育系统30名,县事务局下属的县幼儿园4名。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35周岁(1977年7月1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中专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4.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五莲县常住户口(2012年7月1日前落户)或属五莲县生源;
6.身体健康;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29日—31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五莲县教育局人事科。
3.报名时需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②户口本或户籍证明;③《五莲县2012年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一寸正面近期半身免冠照片3张,贴在报名登记表相应位置;④笔试考务费80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教育局、县编办、县监察局、县人社局联合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都将被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8月4日上午9:00—10:4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8月3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地点:五莲县教育局人事科。
3.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理论知识和教育法规,两科合卷,共100分。学前教育专业理论知识70分,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法规30分,包括《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参加我市统一选派到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服务满二年、经考核合格、三年内报考的,按照有关规定,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持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山东省“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报名时到县教育局人事科申报,经审核确认后实施加分。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费70元。
2.面试时间:2012年8月8日。具体有关面试事宜考生可于8月7日上午登录五莲教育信息网(http://www.wljy.cn)、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wlhrss.gov.cn)网站查看。进入面试人员 8月7日下午4:00前到县教育局人事科交面试费并抽签确定面试时间段。
3.面试内容为才艺展示。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展示普通话、声乐、简笔画、并从钢琴或舞蹈两项任选一项,共四项才艺,每项
25分,共100分。
五、政审和体检
考试成绩在五莲教育信息网(http://www.wljy.cn)、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wlhrss.gov.cn)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即为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政审、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相同者,则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中学前教育专业理论成绩高者列前,若学前教育理论成绩也相同,抽签确定。体检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政审、体检不合格及考生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政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五莲教育信息网、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聘用人员根据岗位设置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就业岗位,并按照规定程序由县教育局、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享受毕业生就业的有关待遇。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教师实行服务期制度,3年内不准调出、考研、参加公务员及县内外的聘用考试。
本《简章》由五莲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5215054(县教育局人事科)
五莲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 莲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