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促进教育事业协调发展,经区委、区政府批准,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初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 日照市在编初中教师;
2.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4. 获得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称号,或获市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报考语文、英语专业的,普通话水平须在二级甲等以上;
5. 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
6. 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 2012年7月6日至7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地点: 东港区教育局政工科(地址:北京路西,济南路南,枣庄路东,北京路中学院内,乘公交30路、34路,北京路中学站下车即到)。
具体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携带《东港区2012年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区直初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考生可登录东港区教育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A4纸纵向打印)、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证件照片三张。
如出现学科报名人数少于考录计划的2倍时,则相应核减考录计划。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张榜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进行,聘请异地专家组成面试委员会。讲课内容为所报专业现行初中教材内容,讲课时间在12分钟以内。共100分。
面试时间:2012年7月17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需交面试费70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按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选,对因弃权、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分学科依次递补。如报考学科出现应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荣誉奖励高者优先。
(四)聘用
经面试、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3日无异议的,根据已公布的教师岗位需求和报考学科,按照优生优选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行选择岗位,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区编办下达编制,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东港区教育局 东港区编办 东港区人社局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