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办法。A、B类岗位采取先技能测试、后笔试、再综合考察的形式,C类岗位采取先笔试、后综合考察的形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技能测试环节同一招聘岗位涉及多个考场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参照省委组织部录取选调生时使用的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
(一)技能测试
采取答辩或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技能测试时间:2017年5月31日-6月2日(具体详见测试通知单),领取事宜详见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根据应聘人员的测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范围人选,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审核后,结果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对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A类岗位笔试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改及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B类岗位笔试主要包括教育常识、教育基本法律法规等;C类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所需的专业知识、教育常识等。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4日(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事宜详见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3.确定综合考察人选。A、B类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C类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综合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市教育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取得综合考察资格人员名单、通知单领取的时间、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综合考察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
A、B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与技能岗位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C类岗位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综合考察
A类岗位采用试讲、模拟上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B类岗位采取专业知识试讲和专业技能操作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将专业知识与实际调试、使用专业设备相结合的能力;C类会计岗位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学校财务工作的处理能力;C类校医岗位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了解和处理学生事故等实际问题的能力。
综合考察时间:2017年6月17日-18日(具体事宜详见通知单),通知单领取事宜详见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招聘计划与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设考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
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A、B类岗位,按照技能测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30%、综合考察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察成绩也相同的,按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C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综合考察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察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市教育局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有工作单位且现场报名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招聘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参加济南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处理。除特殊情况经市教育局同意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的技能测试、笔试、综合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市教育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按照相关规定,招聘收取笔试费40元、面试(综合考察)费70元。应聘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时缴纳笔试费,领取综合考察通知单时缴纳面试(综合考察)费。
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详见《2017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地址一览表》
监督电话:济南市教育局人事处66608051
济南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66608040
附件:
2017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xls
2017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地址一览表.xls
济南市教育局
2017年5月17日
2017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017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地址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