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内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农村三所中心学校任课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品貌端正。
2、年龄:本次招聘的城内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农村三所中心学校任课教师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3、学历:城内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农村三所中心学校任课教师均要求第一学历为国家正规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城内小学、农村三所中心学校招聘的幼儿教师专业要求为幼儿教育、学前教育或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招聘的任课教师专业要求为特殊教育;农村三所初中招聘的音乐教师专业要求为音乐教育或教师资格证申请学科为音乐)。
4、教师资格证书:本次招聘的教师均要求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相关教师资格认定部门颁发的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相关教师资格认定部门颁发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音乐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相关教师资格认定部门颁发的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二、 招聘学校、学科及人数
1、幼儿教师23人:第一小学6人,第二小学3人,第五小学2人,实验小学3人,依龙、中心、新兴三所中心幼儿园各3人。
2、特殊教育学校4人。
3、音乐3人:依龙、中心、新兴三所初中各1人。
三、 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教师采取笔试、试讲或基本技能测试(各占100分)方式进行,笔试按申报学科进行本学科教材测试,其中:申报音乐学科,测试时小学教材占40%、初中教材占60%;申报幼儿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以本专业专业课教材为主。
申报小学幼儿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者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3比例进入试讲,试讲成绩在60分以上者与笔试成绩按6:4比例计入总分,依据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录取,如总分相同按试讲成绩录取;申报音乐学科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者需参加基本技能测试(即术科测试),术科成绩在60分以上者与笔试成绩按6:4比例记入总分,依据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录取,如总分相同按术科成绩录取。
被录用人员须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要求执行。笔试、试讲和术科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者携带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四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三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于2011年8月6日—8月7日到县人才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办公大厅)报名。
2、每人报名、测试、评卷等费用300元。
3、教育系统现在编在岗教师不允许报名。
五、 聘用待遇
录用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与在编在岗教师享受同等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本公告由本次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 系 人: 周忠生 尹鸿雁
联系电话: 7025180 7033532
13514626897 13329525588
依安县人才中心
二0一一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