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甘南县第二中学兴十四分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1名,具体岗位是:
语文3名,数学2名,英语3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3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1名,音乐2名,体育1名,美术1名,计算机1名(其中职教中心学校数学、英语、生物、音乐各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的对象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在职(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应往届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
4、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统招本科以上(含本科),专业对口;具备高中教师资格;
5、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8月18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书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76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4、根据黑龙江省特设岗位教师服务协议书中有关规定,特岗教师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不允许报名。
四、报考比例要求
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5。达不到1:5比例的原则上减少相应岗位数。特殊情况的,由甘南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五、招考办法及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1年8月2 日--8月16日,在甘南电视台和甘南县政府网等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公开报名:报名时间为2011年8月17日上午8点——8月18日下午4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毕业生在外地的可由家长代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3张。如属于“项目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地点在甘南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452—5637630。
资格审查:由县监察局、人社局、教育局抽调人员组成资格审查组,负责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需交考务费200.00元。
核发准考证:8月19日。经资格审查组核实完报名人员资质后,对符合考试条件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8月20日上午8:00-10:00时
笔试采取标准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应聘学科专业知识,以现行普通高中教材为主,满分2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加分政策:依据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规定,“项目生”(“项目生”指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且服务期满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属于服务期满后3年内的,笔试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此加分政策只适用于服务黑龙江省项目生。
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成绩+政策加分。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特殊情况除外),同一岗位中由于笔试成绩并列造成不能确定1:3面试人选时,扩大参加面试人选,即并列人员纳入面试人选。
2、面试:8月20日下午公布笔试成绩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采取现场说课的方式进行。
(1)说课:按照说课的常规要求,将所备课内容、教学设计以说课形式表述出来。
(2)面试成绩折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剩余评委的平均分,以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做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四)招聘办法
1、成绩合计:笔试200分、面试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6:4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尾数以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依名次分学科从高到低聘用。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招聘单位。
2、若在录取名额内最后一个名次出现并列,如有项目生则项目生优先聘用;如无项目生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五)体检
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对拟聘任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相应程序。
(六)考核
由教育局负责组织考核。根据考试结果,每一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人选。重点考核现实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主要通过谈话,走访街道办事处、当地派出所,查看本人档案等方法。考核结果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对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满者;
2、参与邪教组织活动者,组织、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者(以公安机关正式处罚为依据);
3、存在其他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问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提出拟聘人选,并在甘南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六、聘后待遇和要求
1、毕业生被聘后,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
2、毕业生被聘后,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予以正式聘用,纳入用人单位编制管理;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
3、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由本人携带毕业证、报到证、高中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档案,上述条件缺一不可,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后果自负。取消聘用资格的按照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毕业生被聘后,必须自被聘之日起在甘南县服务不低于5年。
七、招聘纪律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在报名、考试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并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组织招聘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招聘纪律及招聘方案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纠正,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有关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请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或甘南县政府网(www.gannan.gov.cn),查阅招考方案。
此方案考录程序由人社局负责解释,用人条件及岗位设置由教育局负责解释。
甘南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